网站地图

踢走物业究竟需要什么条件?

2025-03-17 02:54 阅读数 453 #条件

在小区生活中,有时业主们会对现有的物业服务不满,从而萌生出踢走当前物业的想法,踢走物业究竟需要什么条件呢?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业主如果想要更换物业,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定时间告知现物业,这是一个法定的程序要求。

踢走物业究竟需要什么条件?

而业主想要共同作出解聘物业的决定,需要满足一定的表决条件,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在小区中,大部分业主都要参与到是否解聘物业的决策中来,并且其中过半数的业主表示同意,才能够形成有效的解聘决议。

还需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比如物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像小区卫生状况长期不达标,垃圾清理不及时,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安保措施不到位,小区频繁发生盗窃等治安事件,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不善,电梯故障频发却得不到及时维修,道路损坏也无人处理等,当出现这些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时,业主就有了合理的依据来要求更换物业。

要更换物业还需要有合适的接替者,在踢走现有物业之前,业主们需要提前做好规划,确定好新的物业服务公司或者采用其他合适的管理模式,以确保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衔接,不会出现管理真空期,影响小区的正常秩序。

踢走物业并不是一件简单随意的事情,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程序、表决条件,有合理的理由,并且做好后续的安排,才能合法、有序地实现更换物业的目标,为小区业主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

评论列表
  •   九月星野  发布于 2025-03-17 03:28:57
    踢走物业并非易事,需满足条件严苛如铁律:服务长期不到位、设施维护严重失职致居民安全受威胁,此外还需有确凿证据证明其违反合同条款或法律法规;业主大会决议支持并达到法定人数等硬性要求方能启动程序。解雇二字背后是无数次沟通无果的无奈与对美好居住环境的渴望!
  •   十里温柔  发布于 2025-03-17 04:56:21
    想要踢走不称职的物业,得先像挑剔的美食家般审视他们的服务:从懒散响应到无序管理每一处细节,当不满累积成山时——就像那颗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灯泡一样无人问津—业主们便成了觉醒的力量。
  •   雾添花  发布于 2025-03-17 07:01:51
    踢走物业并非易事,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1) 合同到期且未续签;2)业主大会决议通过解聘决定并通知物业公司,此外还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交接合法有序进行。
  •   忆离笙  发布于 2025-03-17 13:56:45
    踢走物业,并非易事,它需满足业主的共同心声、合法合规的程序以及那根无形的纽带——对服务的不满与期待落空的累积。
  •   聆晚雾  发布于 2025-03-17 16:55:08
    🏡 踢走物业?得看这几点:合同违约、服务极差或违规操作!证据在手,维权不愁~⚖️ #解绑难题#
  •   没有不劳而获  发布于 2025-03-21 02:46:24
    踢走物业,非儿戏之举,条件在于:其一为服务长期不到位、居民满意度极低;其二则需有明确法规支持及业主大会共识通过的决议作为依据。 简而言之,不公且无效的服务,加上法律与民意的双重背书——此乃真正能'踹开大门’的条件!
  •   硬妹  发布于 2025-04-14 09:20:52
    踢走物业并非儿戏,需满足严重违约、服务极差且无法改善等条件并经业主共同决定,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和社区管理混乱。
  •   醉青弦  发布于 2025-05-15 00:58:59
    踢走物业并非易事,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1. 业主大会决议通过;2. 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并召开会议讨论解约事宜(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3,确保合同中无不可抗力条款阻碍正常解除流程等。此举涉及法律与集体决策的双重考量,务必谨慎行事以维护各方权益平衡及社区和谐稳定为前提进行操作。”
  •   浮生第七记  发布于 2025-06-23 06:45:13
    踢走物业并非儿戏,需满足严重违约、服务极差且无法有效沟通改善等条件,业主应依法依规行动前先收集证据并咨询法律意见。
  •   萝莉通缉犯  发布于 2025-06-26 17:32:34
    踢走物业并非易事,需满足以下苛刻条件:其一为物业服务连续多年不达标、严重侵害业主权益;其二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过 1/2 的同意,此举非儿戏之谈!若真要换血,必先铁证如山证明其失职与无能至极点方有可能成功。解雇二字背后是无数次沟通无效的无奈和集体利益的坚决捍卫之路……